网站公告

年审旺季到来,慧运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方便新老客户,开通审计服务专线。详情请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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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服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

  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服务以独立、客观、优质为基础,并能够有效地管理风险,让客户专注发展核心业务。我们能够深入掌握客户的业务情况,继而洞悉形势,协助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财务报告制度。

验资

  在全面承袭我们会计公司的质量体系与管理体系的基础之上,不断提炼审计质量,将其精髓融入、渗透到审计业务的实际操作当中,并在反复的实践中不断完善现行的操作规程,使之更加精良而富自身之特色。从"了解您的业"、"制定有效的计划"、"时间预算"、"人员的指定和调配"、"审计实施"到"有效地控制风险"、"保证工作时效"--我们向客户提供的每一次服务都经精心地计划,融审计技术的优越与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于一体,并在服务的过程中,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在

  带给客户超值服务的同时,让客户真切感受到我们的与众不同。

验资

  诚信、优质服务和保持独立性是我们审计服务的基石。我们的审计程序不仅仅只是评估财务信息,还会适当地考虑与所审计财务报表的业务有关的其他特有因素-包括企业的文化、所在行业、竞争压力,以及这些因素的固有风险。我们的审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的营运特征和业绩表现,重点针对各主要风险范畴,并通过我们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密切监察财务报告的各个方面,从而规避风险。

  我们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来简化审计流程,以履行我们不断致力于改善整体审计服务质量和提高效率的承诺。

验资

  事务所审计部汇集了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资深专业背景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人才,能够提供与国际接轨和符合国内业务规范的各类专业服务,其中包括:

  为企业设立、增资提供资本验证,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业务包括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我们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公司设立、并购变更、发行新股、转让股权及增减资本提供验资服务。

  会计报表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中期审计、离任审计、基建审计、经费支出审计和外汇审计等),出具审计报告。

  我们拥有一支优秀的专业审计队伍,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熟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 具有深厚的审计专业基础与审计实务底蕴以及丰富的企业、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经验,此外,长期以来养成的严谨、客观的良好职业素养,确保我们向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验资

  我们谙熟并购重组业务的模式、操作流程、技术专业要点,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内规范的并购重组审计、审阅及审慎调查。此外,我们对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亦有深入了解,能为客户提供合法、规范的清算审计。

  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业务年检,出具审计报告。

  办理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出具所得税结税审计报告。

  办理企业清算、变更等结税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应企业要求进行特殊目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及提供建设性意见。

验资

  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运用我们的专业能力、程序和方法,我们能够高质量地提供诸如任期责任审计、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等各种门类的专项及特殊目的的审计服务。

  为企业重组、兼并、融资等提供价值投资分析、管理咨询和可行性研究。

  盈利预测审核、内控制度评价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报告

  我们可在客户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时候,协助客户采用和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按该准则编制报告。

验资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报告

  我们可在客户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时候,协助客户采用和遵守美国公认审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按这些原则编制报告。

  其他法定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

  我们的服务包括非财务审计服务、特许权使用费审计和其他形式的报告。许多企业已意识到仅靠财务报告是无法充分反映企业的商机或业务风险的。

  我们的非财务审计服务可协助企业掌握如何界定、记录和报告非财务指标,并从中寻找新的途径以保障企业的声誉、与股权持有人建立互信关系,以及最终改善企业的表现。

验资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适用范围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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